古代文人墨客对于书法的批评、品鉴,从有确切文字记载的魏晋开始,以文赋的形式批评、品鉴书法(画作),生动记录了书法艺术的演变和发展。到了唐代,诗歌进入批评、品鉴书法的领域,丰富了书法批评的形式,促进了书法和诗歌的繁荣。古代文人墨客集诗、书、画为一身,以其深厚的文化修养、浓烈的情感,创作了大量的书法批评诗歌。
古人诗论书法的篇章,客观反映了不同时代人们的书法审美情趣和时代的艺术精神,给我们留下了一卷充满诗情画意之美的、人文精神的宝贵财富。
感之以情 志以为诗
《毛诗序》:“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陆机《文赋》:“诗缘情而绮靡。”孔颖达《毛诗正义》:“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古今哲人都从艺术审美的角度,强调了情感在艺术创作、艺术品鉴中的重要作用,即审美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相互融合。诗论书法就充分表现了这种艺术审美中的主与客的统一、情与景的统一、心与物的统一。
古代论书诗的生成,正是体现了这种情与景、情与志的统一,是诗人对艺术的“再创造”“再评价”。书家在对自然物象之“景”的观照中产生了感动之情,融于书写的抽象线条之中,表现在线条的伸缩、枯润、穿插、粗细、浓淡、呼应等变化之间;诗人视之,直觉感受书家的情感,从抽象的线条中,把握和理解书家情感世界的“物象之本”,是谓“触物生情”“即景会心”,以自己的联想、想象,以形象的语言,给予人们“意境”之美、“再创造”之美,让人们去欣赏书法的美、喟叹书法的美。
东汉蔡邕《九势》云:“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惟笔软则奇怪生焉。”东晋卫夫人在《笔阵图》中形象描述了书法点画的美:“如千里阵云,隐隐然其实有形;如高峰坠石,磕磕然实如崩也;如陆断犀象、百钧弩发、万岁枯藤、崩浪雷奔、劲弩筋节。”书家对自然的情感,使线条中蕴含了生命的律动,诗人观之,以真诚的情感、形象的语言,抒发自己的所见、所想、所感,从中反映出艺术美的意蕴之中自然的、生命的、情感的呼应、交流、促进、升华的过程。
出入情理 悟道节奏
南宋陈善《扪虱新话》云:“读书须知出入法,始当求所以入,终当求所以出。见得亲切,此是入书法,用得透彻,此是出书法。盖不能入得书,则不知古人用心处;不能出得书,则又死在言下,唯知出知入,得尽读书之法也。”诗论书法的批评形式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书家对自然、社会、人生的观照是“入”,写成书法是“出”;诗人观照自然、社会、人生及书法是“入”,写成诗是“出”。两者作为审美主体说来,“出入”的形式、内容,即对审美客体的观照,是有一个审美过程的差异,但其艺术的本质是相同的、是一致的。“出入”的过程,蕴含了对审美客体的玩味,是情与景、情与理的相互作用,从中反映出不同的审美趣味。
米芾以“颠狂”之性、率意之语,大刀阔斧地对书法历史、对书家进行深刻的、直率的“出入”,使人赏心悦目、焕然一新。《寄薛郎中绍彭》道:“欧怪褚妍不自持,犹能半蹈古人规。公权丑怪恶札祖,从兹古法荡无遗。张颠与柳颇同罪,鼓吹俗子起乱离。怀素猲獠小解事,仅趋平淡如盲医。可怜智永研空臼,去本一步呈千媸。已矣此生为此困,有口能说手不随。谁云心存乃笔到,天工自是秘精微……”快人快语,“天工”“出”之。
诗人对书法的“出入”玩味,从书法的抽象线条之中,把握书家的“意味”,以形象思维的语言抒发自己对自然、社会、人生的思考、对艺术的思考、对书法的思考。宗白华在《中国艺术意境之诞生》中说:“中国哲学就是就‘生命本身’体悟‘道’的节奏。”清·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道:“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高致,是“理”的升华、是对“道”的感悟、是情理的相融、是情志的相融、是情景的相融,可以为是“入画出神”“神(心)与物游。”
诗情画意 异曲同工
古代诗、书、画形式的融合始于宋代,至元·赵孟頫时得到完善,形成“文人画”。不论形式和内容的表现,“文人画”成为古代文人墨客对自然、社会、人生理解、思考的审美经验的载体,历史上题画诗和咏论书诗恰当地表现了这一点;尤为咏论书诗,在对艺术、对书法的品鉴批评之中,深刻地体现出中国文化艺术精神本质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历史上许多文人墨客都是诗、书、画相互融合的实践者,诗文、书画、琴棋等艺皆通,如王羲之、李邕、李白、杜甫、白居易、王维、苏东坡、黄庭坚、米芾、赵孟頫、管仲姬、董其昌、沈周、文徵明、傅山……书法是其内在的高深文化修养的反映,是其艺术精神的集中表现。
宋·苏东坡评王维画时道:“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明·张岱道:“书中有画,画中有诗。”元·赵孟頫道:“石如飞白木如籀,写竹还应八法通。若也有人能会此,须知书画本来同。”(《枯木竹石图》)古代文人墨客对诗、书、画的观照,从审美的主体与客体、形式与内容、现象和本质、个体与整体上注意把握文化艺术精神的相通性、一致性,从论书诗中,也强烈地体现了这种诗、书、画形式上的、内容上的“诗情画意”的表达。
总而言之,诗论书法的独特的批评形式,反映了时代的精神和审美的趣向,同时也从不同的侧面反映出审美情趣的个体差异。在这些诗论中,显现了“唐尚法、宋尚意、元尚态、明尚爱、清尚质”的审美趋向,使人们感受到历史、社会、文化艺术的脉搏和深邃的哲学思考,是艺术批评边缘学科的交融,体现了中国艺术意象的构成关系,突出表现出心与物的统一、情与景的统一、情与理的统一、主体与客体的统一等,充分体现了中国文化艺术精神的“天人合一”,给我们今天的书法创作及一切艺术批评,以深刻的启迪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