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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不可只“观形”
2022-06-10中企报盟 返回列表

  向彬 高雨嘉

  书法审美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层面:第一是书法“形”的审美层面;第二是书法“意”的审美层面;第三是书法“气”的审美层面。这三个层面的审美境界是递进式的,其审美层次是逐渐提升的。

  书法“形”的审美层面是最基本的,也是最为直观的,属于书法审美的“物质”层面,“意”与“气”这两个层面属于书法审美的“精神”层面。但一部分人欣赏书法作品仅以形好看与否作为书法审美的标准,这不免过于浅薄。书法作品的呈现方式是形态,但书法的审美不能仅仅停留在观形的“物质”层面,更需要提升到“会意”和“品气”的“精神层面”。

  书法艺术的“形”主要包括点画线条、字形结构、章法布局等方面,这是书法作品最为核心的内容,也是书法审美第一层次的主要对象。但对于一件完整的书法作品而言,书法的“形”同时也包括作品创作时的材料与形式应用,甚至还可以包括装裱样式与展示效果等方面,所有这些能直观感受的“形”是书法审美最为基本的“物质层面”,也是书法“意”“气”等精神层面的依附“载体”。

  王僧虔在《笔意赞》中提出:“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王僧虔的观点意在强调书法作品最重要的就是体现书法家的精神气质,即“神采”,点画形质不是最核心的。一部分普通大众在欣赏书法作品时只关注基本的字形和作品的样式,而忽略了书法的人文精神,他们往往青睐于关注作品的外在形式,“装饰性”极强的作品时常受到他们的追捧,对做旧、拼接、染色等形式表现出高度认可。但艺术不仅仅是点画形质和外在的表现,更多的则是人文精神的传递。笔者认为倘若书法艺术纯粹追求形式,而忽略其最本质的东西,则会降低书法艺术的高度而使之变得浅薄。

  书法作品中“会意”和“品气”的层面是书法审美中更高的层面,这其中包含着书家的灵感与情绪,更包含了书家的精神气质,这需要书家的人生阅历、学识修养、精神品格、审美情趣与精神格局的综合体现,这是书家的内在气质,需要用一生来慢慢沉淀。

  比如弘一法师,他的书法作品并无所谓的“色彩绚烂”,却是他一生所悟、所修的真实写照。他一生修行,造诣极高,且注重“内修”,提倡人格的外化之美。他的技法如涓涓细流,不露痕迹,确是书写内心,朴实而有力量,故而书作空灵简远、平淡圆融。

  再如八大山人的书法作品,他的作品中透着韵致灵秀,中锋行笔中参以侧势,字势开阔却透着向内的姿态,提按顿挫很是平和。他的草书作品《题清源寺》,笔画无明显的轻重变化,也无刻意的干湿浓淡,通篇作品透着平和自然之美,有超越法度、呈现自在的状态之意,即是创作者遵循内心,秉承自由态度,展示出不掺杂修饰的自由境界。

  再如徐渭的书法作品,他的作品“形”也许不是普通大众所认知的“好看”,但大写意花鸟和书法都有其个人色彩,风格明显,识别性很强,他的佯狂中透着对前朝“法”的冲破,出乎己而不由于人。他的书法作品融入了他的人生经历和个人性情,作品中展现的“狂”“野”亦是他内心自大傲慢、艰难痛苦的外化,这也形成了他个人的艺术符号和表达,给人以震撼。

  欣赏这类书法作品时,简单停留在“形”的层面显然是不够的,感受书法艺术的魅力,需要我们透过作品的“形”去了解书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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